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缆科技”或“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依据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为保障公司战略执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业绩成长,促进公司快速、长期、健康发展,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对公司未来经营与业绩增长有重要影响和贡献的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员工,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纳入持有人范围的其他员工。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962.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8%。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
截至2020年4月1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16,6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95%,最高成交价为17.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8,918,470.7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使用回购股份中的962.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8%。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日之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283.3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不超过为9,283.30万份。公司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份额比例具体如下: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 拟认购份额占本员工持股
(万份) 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俞涛 董事长 515.70 5.56%
李绍斌 董事、副总经理 376.06 4.05%
黄平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32.25 3.58%
合计 1,224.01 13.19%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 8,059.29 86.81%
(不超过 134 人)
合计 9,283.30 100.00%
本次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与对象实际出资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
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将用于后期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1、受让价格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9.65 元/股。
2、合理性说明
公司系专业从事电力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 60 余年的电缆附件生产经验,具备 500kV 及以下各电压等级交直流全规格超高压、高压
及中低压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始终贯彻“以技术推动企业发展”为主导,以“营销体系建设”、“海外市场开拓”及“产业投资”为补充的整体发展战略,齐头并进,共同推动企业发展。战略方向上,公司将以技术研发为核心能力,向更高电压等级、更安全可靠、更智能化的电缆附件产品进发。同时,公司也将以国内外销售网络为基础,以新产品研发及产业投资为推动,紧密围绕电网设备及 新材料等相关行业,持续创造新 的增长点,未来将长缆科技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电缆附件产业集团。
公司本期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及定价方法,是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秉持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而确定。实施本计划是为更好地保障本次持股计划激励与约束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鞭策核心经营管理团队,起到人才保留和长期利益捆绑的作用,从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使得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且实现长期深度的绑定。本次确定的参与对象中一部分参与对象承担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引领公司前进方向的重大责任;一部分参与对象是公司业务单元和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一部分参与对象是公司重要工作的承担者,对于公司的发展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还有一部分参与对象是公司各个岗位的核心骨干,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起重要作用。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量公司当前面临的人才竞争状况、实施持股计划的费用成本及核心团队的参与意愿等因素,本次持股计划拟按照9.65元/股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股票。该定价可真正提升参与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参与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统一,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该定价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
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锁定期满后按如下安排分期解锁: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2、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及解锁安排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及解锁安排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存在部分折价,因此锁定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解锁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2、以2021年归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