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孙震、向京、王升、饶秀丽、赵怀东、陈涛、边雨辰、匡娜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一致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未发现其存在《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孙震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向京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升、饶秀丽、赵怀东、陈涛、边雨辰、匡娜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边雨辰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匡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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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