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1-004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4,145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2%。
2、截至 2021 年 2 月 8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实施情况
1、2017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11月3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公司已经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官网公布等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2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激励名单的异议。
4、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17年11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年11月22日,公司发布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0日。
7、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8名激励对象:林小燕、易雯、冯振、冯建伟、张婷婷、戴碧珊、王悦、王锦辉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上述8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合计71,4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41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8、2018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9、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5%。截至2018年12月14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0、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1)根据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据此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2.41元/股调整为12.1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58元/股调整为11.28元/股; (2)本次考核期内,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78,806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病去世,所涉及的2,38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14,487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以上共计95,673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0,406,410股减少为130,310,73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30,406,410元减少为130,310,737元;(3)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由于103名激励对象中7人离职、1人因病去世,所涉及的共计70,686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另由于激励对象中7人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其中1人绩效考核级别为不合格,公司将对其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中未解锁部分进行回购注销,共计13,617股。因此,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9,7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7%;(4)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由于35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所涉及的共计10,5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另由于激励对象中3人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公司按其绩效级别,相应将其当年解除限售额度的一定比例予以回购注销,共计870股。因此,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33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6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4%。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12、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95,673 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办理完成。
13、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按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14、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退休人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部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
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按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退休人员张雅丽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原因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2 名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 12 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合计 74,396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4,396 股限制性股票。
另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每年对在职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个人的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标准系数分别为 1、0.9、0.8、0。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在本年度考核期内,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计 12 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39,749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在本次考核期内,以上共计 114,145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
1、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14,145 股,涉及人数为 24 人,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2%,占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838%。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需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据此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