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8-079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收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共计2名担任公司高管的股东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相关减持计划内容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备注
1 向京 725,324 0.56 高级管理人员
2 赵怀东 770,647 0.59 高级管理人员
注: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
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股 拟减持数
姓名 减持原因 减持方式 份数量不超 量占总股 减持价格
过(股) 本的比例
向京 个人资金需求 集中竞价 120,000 0.09% 减持时的市场价格
赵怀东 个人资金需求 集中竞价 192,000 0.15% 减持时的市场价格
合计 312,000 0.24%
上述拟减持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加公积金转增股份。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担任公司高管的股东向京、赵怀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上述承诺不因各承诺主体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2、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一致。
3、其他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有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的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涉及2名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