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拟减持
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素芹、公司董 事边雨辰、监事李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86,457,55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38.74%)的控股股东
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926,800 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4.00%)。
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不超过 6 个月,在此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元隆投资一致行动人李素芹女士、公司董事边雨辰先生、监事李娅女士计划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不超过 6 个月,在此期间如遇
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李素芹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463,400 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00%),边雨辰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9,000 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7%),李娅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600 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93%)。一、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股东名称:元隆投资、李素芹女士、边雨辰先生、李娅女士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元隆投资 控股股东 86,457,553 38.74%
李素芹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7,606,065 3.41%
边雨辰 董事、财务总监 836,900 0.38%
李娅 监事 136,790 0.06%
二、本次减持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元隆投资的减持原因为自身经营需要;李素芹女士、边雨辰先生、李娅女士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元隆投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李素芹女士、边雨辰先生、李娅女士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不超过(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元隆投资 大宗交易 8,926,800 4.000%
李素芹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集中竞价 4,463,400 2.000%
发行股份和资本公
边雨辰 积转增股本取得的 集中竞价 149,000 0.067%
股份
李娅 集中竞价 20,600 0.0093%
合计 - - 13,559,800 6.076%
注: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三、本次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所 持 公 司
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股 票 锁 定
公司控股股东元隆投资承诺:元隆投资持有的 期 满 后 两
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年内,第一
届满后,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法律法规及证券 年 减 持 的
交易所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 比 例 不 超
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 过 其 持 有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 股 份 公 司
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第一年 股 份 总 数
元隆投资 减持的比例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017年 06 的5%,两年 正常履行中
5%,两年内减持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其持有股份 月 06 日 内 减 持 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元隆投资减持直接或间 比 例 合 计
接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时,应提前 5 个交易日将 不 超 过 其
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 持 有 股 份
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股 公 司 股 份
份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 总 数 的
减持股份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元隆 10%;减持
投资承诺将超出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全 前 提 前 告
部上缴给股份公司。 知 义 务 长
期履行。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股 票 首 次
36 公 开 发 行
元隆投资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已 2017年 06 并 上 市 后 履行完毕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月 06 日 三 十 六 个
该部分股份。 月内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果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所 持 公 司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2017年 06 股 票 锁 定
元隆投资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月 06 日 期 满 后 两 履行完毕
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年内
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
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股 票 首 次
36 公 开 发 行
李素芹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已 2017年 06 并 上 市 后 履行完毕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月 06 日 三 十 六 个
该部分股份; 月内
本 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 份 的 锁 定
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法律法 期 限 届 满
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包括但 后两年内,
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第 一 年 减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 持 的 比 例
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不 超 过 其
第一年减持的比例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017年 06 持 有 公 司
李素芹 的 25%,两年内减持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其持有 月 06 日 股 份 总 数 正常履行中
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 的 25%,两
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 5 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 年 内 减 持
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 的 比 例 合
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 计 不 超 过
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如未履行 其 持 有 公
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超出比例出售股票所取 司 股 份 总
得的收益全部上缴给公司。 数的 50%。
减 持 前 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