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33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划;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
……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
1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决定的其他事项。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项。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除本条第(十七)项外,上述股东大会的职
代为行使。 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
和个人代为行使。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33
除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