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曹璋先生《关于提请增加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曹璋先生提议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749,89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5%。曹璋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
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案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 2023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4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6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6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15 楼
15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8.00 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 √
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12.00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
议案》
上述第1-9项议案已经于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12项议案已经于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及2023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其中提案9-12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
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
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二)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23年6月7日(星期三)至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盈盈 电话:0755-22914860 传真:0755-28896696
电子邮箱:dongmiban@annil.com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
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安奈
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 2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4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 公司 202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