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
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本
姓名 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本所执业 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
项目合伙人 梁肖林 2002 年 2002 年 2011 年 2013-2017
年、2020 年
签字注册会 胥春 2008 年 2008 年 2012 年 2019 年
计师
项目质量控 吴常华 2002 年 1997 年 2002 年
制复核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肖林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7-2019 年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19 年 广东新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7-2018 年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胥春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 年 深圳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18-2020 年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19-2020 年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常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 年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18 年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08 万元,与去年相同,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和
投入的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相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聘任立信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和事中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规模、业务复杂度及市场的普遍情况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