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部分已回购股份共计 4,017,2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508%。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部分已回购股
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229,450,267 股减少
至 225,433,067 股。
3、本次股本变动事项对“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影响大于 0.01 元/股,“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做相应的调整。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新天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8.08 元/股调整为 8.0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
起生效。
一、回购股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7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在适宜的时机推行股权激励计划。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回购,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决定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 75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500 万元(含)”增加为“不低于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含)”。
2024 年 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月 2 日,截
至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4,017,200 股,占公司 2024 年 1 月 31 日总股本 231,514,155 股的比
例约为 1.7352%,最高成交价为 11.8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56 元/股,成交均
价为 9.5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8,408,327.94 元(含交易费用)。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拟将前期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月 2 日期间所回购的 4,017,200 股股份
的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二、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办理完成上述 4,017,200 股已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回购股
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5,382,299 2.35% 5,382,299 2.39%
流通股
高管锁定 5,382,299 2.35% 5,382,299 2.39%
股
二、无限售条 224,067,968 97.65% -4,017,200 220,050,768 97.61%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29,450,267 100.00% -4,017,200 225,433,067 100.00%
注:变动前股份数量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具体以注销时的实际股本数量为准,若出现总数与各
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的调整公式测算,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对“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影响大于 0.01元/股,“新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新天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08 元/股调整为 8.0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发布的《关于“新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五、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后续相关事项的安排
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机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