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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2

伟隆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 7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55 万股,
回购价格为 4.65 元/股,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72.3075 万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903.2648 万股变更为
16,887.7148 万股。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3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3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 80%限售股份;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当期90%限售股份,其余 73 名激励对象本期限售股份解锁比例为 100%,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5.5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介

    1、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2、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 万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
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00 元/
股。

  6、2022 年 09 月 0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5.00 元/股调整为 4.65 元/股。 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2 年 09 月 0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762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09 月 0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09 月 0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7626 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4.65 元/股。

  8、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解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解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9、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解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第一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未全部解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10、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原激励对象 3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所持有的未解禁部分股票全部回购;3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以申请解除当期 80%限售股份;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可以申请解除当期 90%限售股份;前述 4 名激励对象其所持有的本期未解禁部分股票全部回购,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进行派息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 仍须大于 1。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告了《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分配方
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9,032,648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 427,626 股后的股份总数 168,605,0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上述分红派息已经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实施完毕。

  基于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情况,对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本次回购价格=5.00-0.35=4.65 元/股。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1 年度分红派息,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4.65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总股本的比例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15.55 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4.9402%,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0.0920%。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已离职及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72.3075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验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000064 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69,032,648.00 股变为 168,877,148.00 股。

  (六)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三、回购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变动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  80,971,991  47.90%  -155,500  80,054,491  47.40%


1、股权激励限售股    3,147,626    1.86%  -155,500  2,230,126    1.32%

2、高管锁定股        77,824,365  46.04%      -      77,824,365  46.0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88,060,657  52.10%      -      88,822,657  52.60%


      合计        169,032,648  100.00%  -155,500  168,877,148  100.00%

  (备注:1、本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股票的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15.55 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6,903.2648 万股变更为 16,887.7148 万股。

    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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