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出现异常波动情形的说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购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不超过 17%的股份,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均胜群英 10.88%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以募集配套资金购买均胜群英不超过 6.12%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深证上〔2022〕20 号),本公司对公司股票在本次重组预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前第 20 个交易日(2022 年 6 月 13 日)至前 1 个交易日
(2022 年 7 月 8 日)内公司股价、深证成指(399001.SZ)、证监会汽车制造指数
(883133.WI)的累积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预案披露前第 本次预案披露前 1 涨跌幅
项目 20 个交易日(2022 个交易日(2022 (%)
年 6 月 13 日) 年 7 月 8 日)
香山股份股票收盘价(元/股) 30.33 30.12 -0.69%
深证成指(399001.SZ) 11,999.31 12,857.13 7.15%
证监会汽车制造指数 7,111.42 7,517.31 5.71%
(883133.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7.84%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涨跌幅 -6.40%
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涨跌幅为-0.69%,在分别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累计涨跌幅分别为-7.84%和-6.40%。
综上所述,公司股价在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影响后,公司股票在预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相关标准,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