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096,106.9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11,410.0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 2021 年度无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04,086,090.96 元,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1,632,193.98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21 年度拟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1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新业务开拓的关键阶段且负债率较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 2021 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1 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要。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 2021 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