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70 深市 香山股份


首页 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对参股公司债务追偿方案及进展的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对参股公司债务追偿方案及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30

香山股份:关于对参股公司债务追偿方案及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债务追偿方案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债务追偿方案的议案》,对于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盛”)尚未向公司偿还的债务,公司优先选择自深圳宝盛转让的应收债权中进行追偿,并根据追偿情况及深圳宝盛破产清算进展,在必要时向深圳宝盛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圳宝盛破产清算及相关债务追偿方案

  2021年4月,公司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6破12号案件法院公告,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宝盛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对于尚未得到清偿的债务,公司优先选择自深圳宝盛转让的应收债权中进行追偿,并根据追偿情况及深圳宝盛破产清算进展在必要时向深圳宝盛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

  本次董事会对深圳宝盛债务的形成情况和当前进展进行了确认,并结合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此前发表的意见及根据最新追偿情况所作出的补充意见,对债务追偿方案进行了审议,对于尚未得到清偿的债务,公司优先选择自深圳宝盛转让的应收债权中进行追偿,并根据追偿情况及深圳宝盛破产清算进展,在必要时向深圳宝盛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

  基于上述考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深圳宝盛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深圳宝盛所欠公司债务的形成背景


  公司在2018年3月以自有资金收购深圳宝盛51%的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2018年11月,根据公司与深圳宝盛相关股东签署的协议,公司对深圳宝盛的持股比例降低至24.37%,深圳宝盛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投资深圳宝盛期间,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陆续向深圳宝盛提供了资金支持和贷款担保,但深圳宝盛经营情况未得到有效改善。截至2019年9月19日,深圳宝盛欠公司资金支持款本息合计1,698.67万元,其中,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19年7月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深圳宝盛提供的一笔420万元短期资金支持款存在合规性瑕疵,且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为追偿深圳宝盛对公司的债务并有效清理公司此前对深圳宝盛的贷款担保,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与深圳宝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深圳宝盛以7,835.52万元的应收债权作价4,582万元转让给公司,公司以深圳宝盛所欠本息1,698.67万元直接抵偿转让款,并以现金2,883.33万元代偿深圳宝盛所欠银行债务。双方还同时约定:如果债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实际回收超出转让价格的105%(即4,811.10万元),超出部分返还给深圳宝盛,如果回收不足,则差额部分由深圳宝盛进行赔付。

  在提供上述资金支持款后,公司已采取以下方式积极追偿债权,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1)提供资金支持款后持续关注深圳宝盛的经营状况,分析款项的回收概率;

  (2)在发现深圳宝盛经营恶化倾向后,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于2019年9月即与其协商进行了债务重组,获得深圳宝盛7,835.52万元的应收债权用以偿付其对香山股份的4,582万元全部债务;在与深圳宝盛进行债务重组谈判期间,选择债务人为细分行业优势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等相对优质的债权资产;
  (3)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立即进行了获取相关票证合同、函证进行债权确认等工作,并及时向相关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

  (4)对获得的应收债权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积极追偿,并对涉诉的债权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5)获悉深圳宝盛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咨询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意见,以追偿款项最大化、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审慎选择追偿方案;

  (6)及时披露诉讼进展。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2018年12月1日、2019年4月25日、2020年4月29日、2020年6月24日、2021年4月22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关于变更深圳市宝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比例及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9-015)、《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说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和《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80号)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等相关文件。

  三、深圳宝盛所欠公司债务的追偿进展和后续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诉讼、协商等方式对深圳宝盛转让的应收债权的相关债务人进行了追偿。公司已于2020年8月8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1月7日、2020年12月12日、2021年4月13日、2021年5月8日、2021年6月17日、2021年8月1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关于累计诉讼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2020-041、2020-043、2020-053、2020-060、2020-074、2021-015、2021-031、2021-048、2021-05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自深圳宝盛转让的应收债权及深圳宝盛的赔付款中已累计收回款项1,881.50万元,尚有2,700.50万元未收回;由于公司已于2019年对其中2,883.33万元记入营业外支出,因此债权回收目前已产生营业外收入182.83万元(未经审计)。如后续继续收回相关债权,将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最高至3,112.43万元,并直接增加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但具体情况受诉讼进展及债务人偿
还能力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债权回收的后续进展,并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