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就未续聘事项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其理解,华兴所对本事项确认无异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并涉及较大比例的境外资产和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进一步推动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此前曾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境内外子公司的组成部分审计师审计工作,了解公司新增的汽车零配件业务具体情况,有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
公司就未续聘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华兴所,且与其进行了友好沟通、协商,决定不再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华兴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共计 1 年,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与华兴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对华兴所专业、尽责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华兴所对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并表示充分理解和支持。
华兴所和毕马威华振均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做好沟通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67 人,注册会计师 927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7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5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56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毕马威华振 2020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 7 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莫浩薇,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莫浩薇 1999 年
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莫浩薇近三年无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竞雪,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竞雪 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高竞雪近三年无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浩,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汪浩 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汪浩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上述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
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确定并以相关协议为准。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 次会议决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书面陈述意见;
5、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6、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