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包括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产品,以及混合型基金/资管计划、股票或股权型基金/资管计划产品。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波动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鉴于前次审议的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额度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以期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其中,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四)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产品,以及混合型基金/资管计划、股票或股权型基金/资管计划产品。
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及以上述
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含中高风险品种,不排除会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系统风险、投资标的个体风险等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实际收益未达预期,存在投资亏损、本金损失的可能。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相关事项的原则、审批程序、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实施,同时将采取如下风控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操作,规范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组织团队加强对金融市场、政策、产品的研究,必要时将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3、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资金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的情况进行
审计和监督,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与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核查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24 年度用于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订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本次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事项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五、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公
司在此期间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产品 认购金额 预期 投资收益
签约方 产品名称 类型 (人民币: /年化收益 购买日 到期日 (人民币:
万元) 率 万元)
信达证券股份
信达证券股 有限公司锦鲤 本金保障 2,000 3.15% 2023 年 1 2023 年 4 15.71
份有限公司 230111(91) 型 月 11 日 月 13 日
期收益凭证
中信证券股 国债逆回购 保本固定 10,000 3.26% 2023 年 1 2023 年 1 10.72
份有限公司 收益 月 18 日 月 30 日
中国光大银 阳光金添利臻 固定收益 业绩计提基 2023 年 3 最短持有期
行理财产品 盈 2 号(30 类 4,000 准:2.80%- 月 8 日 限 30 天 , 尚未赎回
天最低持有) 3.50% 持续运作
“银河金山” 本金保障
中国银河证 收益凭证 型固定收 2023 年 5 2023 年 6
券股份有限 13638 期(上 益类收益 3,000 4.00% 月 18 日 月 15 日 9.21
公司 市公司首次专 凭证
享)
(大湾区-鹏城 固定收益
中银理财有 乾益)中银理 类、非保 业绩计提基 2023 年 5 2024 年 5
限责任公司 财“睿享” 本浮动收 10,000 准:3.95% 月 26 日 月 30 日 尚未赎回
(封闭式) 益型
2023 年 65 期
上海浦东发 天添利进取 1 固定收益 2023 年 5 2023 年 9
展银行股份 号(新客专 类 10,000 2.62% 月 26 日 月 6 日 73.84
有限公司 属)
中原信托有 中原信托-深睿 R3 中风 业绩计提基 2023 年 6 2024 年 6
限公司 1 号单一资金 险 3,000 准:10% 月 6 日 月 6 日 尚未赎回
信托计
中信证券股 国债逆回购 保本固定 5,000 5.85% 2023 年 6 2023 年 7 3.21
份有限公司 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