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
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 A 股普通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1.64 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2022 年 11 月 19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2-100)。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7),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9,556,34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5,760,050 股后的总股本
173,796,2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10,427,777.4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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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第二期)》,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完成之日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2023 年 7 月 7 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1.64 元/股(含)
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1.58 元/股(含),具体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73,796,291×0.06)/179,556,341=0.0580752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31.64 元/股-0.0580752 元/股=31.58 元/股(舍尾,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调整后,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1.58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8,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569.9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17%;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9,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284.99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9%。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回购计划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