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80,636,097 元 180,148,557 元。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80,636,097 股,均为普通 A 股。 180,148,557 股,均为普通 A 股。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