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2-105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一)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0 月 3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潭平先生
7、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0,745,70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1.25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8,52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3.39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221,2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86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693,55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59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872,34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06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21,20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28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45,7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3,5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45,7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3,5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