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2-092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转让、资产置出及资产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披露《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签订<资产收购的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上述交易事项尚须通过中介机构审计评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等工作。鉴于本次交易涉及豁免 IPO 承诺,股权协议转让等相关事项,公司本着审慎的态度和原则,认为本次交易事项各方需进一步协商,经与各方沟通后,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决定暂停本次交易。公司将积极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情况,另行决定是否重启或修改相关方案,以及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一、基本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资产收购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玉山县旺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旺宏中心”)、王梅钧收购其持有的江西纬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纬科”)100%的股权(以下简称“资产收购”)。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资产收购的合作框架协
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本次资产收购事项以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公告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及资产出售事项的实施为前提,
如前述资产出售和股份转让无法付诸实施,则本次资产收购不予实施,上市公司
股份协议转让及资产出售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签
订<股份转让及资产置出的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等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披露《关于暂停股份转让、资产置出及资产收购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因本次交易涉及豁免 IPO 承诺,股权协议转让等相关事项,公司本着审慎的态度和原则,认为本次交易事项各方需进一步协商,经与各方沟通后,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决定暂停本次交易。公司将积极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充分论证,并根据相关情况,另行决定是否重启或修改相关方案,以及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根据《资产收购的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因非各方主观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署之日起 60 日(以下简称“截止日”)内无法生效的,上市公司和置入资产交易对方(即旺宏中心、王梅钧)自截止日后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产收购的合作框架协议》尚未生效。
二、本次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收到的旺宏中心、王梅钧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确认函,旺宏
中心、王梅钧同意延长《资产收购的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的截止日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即 2022 年 7 月 31 日起 120 日),即在 2022 年 11 月 28 日前,不
会根据《资产收购的合作框架协议》中的约定要求解除《资产收购的合作框架协议》。
上市公司将继续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充分论证,并就后续进展及时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