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1-061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赖潭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洪祖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赖潭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维闽先生、赖建平先生、黄辉先生、李俊辉先生、杨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景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鲍忠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1、赖潭平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
中专毕业。历任浦城县生化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副厂长;历任浦城县生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历任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历任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12 月至今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17 年 6 月至今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绿康(平潭)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 10 月至
今任浦城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赖潭平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8%股东,其通过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6,345,572 股,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75,81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潭平先生共间接持有公司 48,421,386 股。其与第四届董事赖建平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赖久珉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赖潭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赖潭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维闽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出生,中专学历。历任浦城县生化厂车间主任、浦城县生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热电厂副厂长、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职员、浦城海浦农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绿家供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2月至2021年4月16日任公司董事。
张维闽先生通过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99,490股,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1,66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维闽先生共间接持有公司2,431,150股。张维闽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维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赖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
历任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职员、车间主任、浦城绿康生化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2006 年 7 月至今任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绿康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福建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6 月至今任绿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8 至今武汉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赖建平先生通过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499,110 股,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31,66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建平先生共间接持有公司 5,730,770 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四届董事赖潭平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赖久珉先生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赖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赖建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黄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
任北京泰克仪器有限公司、公司外销部经理、公司市场与销售总监,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兼任梦笔投资监事。
黄辉先生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7,820股。黄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俊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质检科科长、生产部副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2007年9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武汉绿康董事;2017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绿安生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绿安生物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绿安生物董事长;2019年2月至今任上海谷方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李俊辉先生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9,540股。李俊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俊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杨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出生,2011 年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临床动物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执业兽医师,曾就职于
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国内市场销售总监;2020 年 8 月任绿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
杨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静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黄景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2021 年历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员、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恒大金融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研究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黄景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景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景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鲍忠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职员、福建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部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鲍忠寿先生通过浦城兴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5,500股。鲍忠寿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鲍忠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