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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钧达股份: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第二批):2023 年 5 月 23 日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第二批):23.8372 万份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3.15 元/份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
予日(第二批)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9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0.92 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3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一批)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3 年 1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一批),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9.9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0.92 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登记工作。

  (九)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0.92元/份调整为 43.15 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3.90 万份调整为 313.0297 万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7.00 万份调整为79.6904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预留授予情况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差异情况说明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2,207,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980785股,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971178 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
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应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0.92 元/份调整为 43.15 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3.90 万份调整为313.0297万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00万份调整为79.6904
万份,其中预留授予(第一批)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9.95 万份调整为 55.8532 万份,预留授予(第二批)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7.05 万份调整为 23.8372 万份。除上述内容外,本次授予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预留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23.8372 万份股票期权。
四、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批)的授予情况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3.15 元/份。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第二批):23.8372 万份。

  (四)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第二批):5 人。

  (五)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预留授予  占公司股
    姓名            职务          国籍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本总额的
                                              (万份)    量的比例    比例

    刘乐媛        高级总监      中国台湾    1.3981      1.75%    0.01%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4 人)        22.4391    28.16%    0.11%

                  合计                      23.8372    29.91%    0.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钧达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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