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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6

钧达股份: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第一批):2023 年 1 月 16 日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第一批):39.95 万份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60.92 元/份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的授予日(第一批)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9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0.92 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3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预留授予情况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预留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39.95 万份股票期权。
四、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批)的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第一批):2023 年 1 月 16 日。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60.92 元/份。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第一批):39.95 万份。

  (四)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第一批):17 人。

  (五)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预留授予  占公司股本总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额的比例
                                          (万份)    量的比例

捷泰科技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17 人)    39.95      70.09%      0.28%

        预留授予(第一批)合计              39.95      70.09%      0.28%

          预留尚未授予部分                17.05      29.91%      0.12%

                合计                      57.00      100.00%      0.4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钧达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七)预留授予股权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2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
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3年度子公司捷泰科技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1,0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4年度子公司捷泰科技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8,000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捷泰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捷泰科技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核评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系数                  100%                          0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行权资金来源及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
财务资助。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八、本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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