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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6

钧达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结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苏州新中达项目”)

    2、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汽车内外饰件项目(以下简称“佛山华盛洋项目”)

    3、截止 2020 年 3 月 2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
后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和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 3,849.89 万元,拟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予以继续支付。同时授权经营层或经营层授权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事宜。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3号文)的核准,公司于 2017年 4 月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5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3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第 0201001号)。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并遵照执行。

    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
 资子公司郑州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汽车饰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中达”)、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佛山华盛洋”)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海口南海支行及保
 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以下3个募投项目。
 截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余额  待支付的项
  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  累计投入    进度    后续安排  (含理财收益  目尾款及质
                  金额      金额                            及利息)      保金金额

佛山华盛洋项目    8,736  5,545.77  63.48%  拟终止        3,235.44      286.90

郑州钧达项目      10,600  10,771.86  101.62%      /              3.83    1,178.18


苏州新中达项目    3,000  2,514.27  83.81%  拟结项        610.62      697.92

    合计          22,336  18,831.90                            3849.89    2,163.00

    截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3,849.89

 万元(不含尚未到期的利息收入),其中公司使用 3,2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审批情况如下:

    2019年 4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用

 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
 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资金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截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3,200 万元。

    三、拟结项及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苏州新中达项目情况

    截至 2020年 3月 20 日,苏州新中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514.27万元,加

 上待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金额 697.92 万元,实际累计使用3,212.19万元,占计
 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107.07%。

    目前苏州新中达项目已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由于尚余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
 付时间周期较长,部分资金尚未支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
 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
 有资金支付。

    2、佛山华盛洋项目终止情况

    截至 2020年 3月 20日,佛山华盛洋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545.77万元,加

 上待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金额 286.90 万元,实际累计使用5,832.67万元,占计
 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66.77%。

    目前佛山华盛洋项目已部分完成并基本满足公司现阶段在该地区的产能需求, 目前运行正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需求等因素的考虑,项目继续实施不能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
 金投资回报,拟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未来,公司将会根据实际需求,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项目节余资金 3,849.8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经营层授权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同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按现行有效的法律规章和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则要求对公司的风险投资和财务资助进行规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综合考虑了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清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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