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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5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1111号苏州白金汉爵大酒店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副董事长徐晓平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有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94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86%,其中: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7.307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为81,9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为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为4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为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57%;反对为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42%;弃权为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01%。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为81,9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为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为4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为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570%;反对为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29%;弃权为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01%。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为81,9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反对为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为4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为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57%;反对为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42%;弃权为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01%。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为81,9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1%;反对为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为4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为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20%;反对为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78%;弃权为4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01%。
(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为81,90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为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为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570%;反对为4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43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为81,90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1%;反对为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为4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为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20%;反对为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42%;弃权为4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38%。
(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为81,9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为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7%;弃权为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为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63%;弃权为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37%。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孟为、王腾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