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HAINANDRINDAAUTOMOTIVETRIMCO.,LTD.
(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有关发行人利润分配的安排
(一)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年8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修订《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草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
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
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合并报表可供
分配利润的10%。
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服务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014年4月7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海南钧
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议案,该回报规划进
一步规定了公司分红具体回报规划和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计划。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于2014年4月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
共享。
二、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特
别关注下列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6年,国内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销量合计为2,475.99万辆,
占汽车销售总量的 88.34%,汽车行业的集中度较高。公司客户为整车厂和一级
配套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70.88%、66.65%和63.29%,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海马汽
车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因客户集中度较高,在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如公司业务
依赖度较高的主要客户出现收入规模大幅下降、经营不善、车型开发失败等问题,
或发生公司不能达到主要客户产品开发或质量要求而导致主要客户与公司减少
合作或出现订单下降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因主要客户需求变化带来的经营业绩波
动甚至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二)客户新车型开发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为吸引消费需求,汽车整车厂的各车型更
新频率不断加快,单个车型的市场周期呈现缩短趋势,单个车型的销量亦呈现下
降趋势。公司对主要客户拟向市场推出的新车型进行了大量前期投资(如模具、
设备等),若汽车整车厂在设计新产品时未能合理预计市场需求的变动、未能取
得预期销量,或新车型产品开发周期大幅高于计划时间而延迟推出,则公司可能
面对前期投资难以收回、车型销售量低于预期、投资周期被迫拖长等情形,导致
收益不能达到预期而出现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客户采购政策变化的风险
整车厂和一级配套厂商在产业链处于强势地位,其采购政策通常情况下在相
当长的时间内会保持稳定,但境内外整车厂和一级配套厂商之间的整合在近年来
较为频繁的发生,如公司主要客户涉及与公司合作业务领域的采购政策发生变
化,或整车厂和一级配套厂商的股东层面发生整合导致其体系调整或在采购政
策、与配套厂商合作模式上发生变化,都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3,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
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前每股收益 0.55元/股(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市盈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收益)
发行后市盈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22元/股(根据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根据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市净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市净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或中
国证监会同意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的
发行对象 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
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814万元
保荐与承销费用: 3,200万元
审计费用: 564万元
其中 律师费用: 5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用、材料制作费用、发行手续 550万元
费用: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inanDrindaAutomotiveTrimCo.,Ltd.
注册资本: 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晓平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年4月3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2年8月21日
公司住所: 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邮政编码: 570216
联系电话: 0898-66802555
传真号码: 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 zhengquan@drinda.com.cn
二、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