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96
债券代码:127057 债券简称:盘龙转债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陕西省中医医院签订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与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参与研究开发治疗气虚肺热型感冒(或流感)中药新药“清瘟护肺颗粒”项目事项。
近日,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与陕西省中医医院(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医院制剂委托配制协议》,依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政策行政规定的要求,以促进企业和医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组织甲方医院制剂的委托配制生产“清瘟护肺颗粒”制剂。
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协议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陕西省中医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000732672371N
法定代表人:许建秦
开办资金:23556.37 万元
住所: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 4 号
举办单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综合医疗;医学教学:医科大学生、中专生临床教学、临床实习,外国医学留学生培养;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陕西省中医医院是国家第一批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全国重点中医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陕西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的省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陕西省干部医疗保健基地,是省、市医保、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定点单位。医院作为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基地,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陕西中医药大学“3+2”临床教学基地,陕西中医药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承担着陕西中医药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毕业生实习任务,每年接收省内外进修实习人员 200 余人次。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配制生产“清瘟护肺颗粒”制剂。
2、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完成医院制剂委托配制申请工作;
②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配制加工费用;
③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供订单、下达生产计划,列明所需数量及交货时间,且对下达订单计划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④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的生产进度,有权对乙方交付的“清瘟护肺颗粒”按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备案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①协助甲方完成医院制剂的委托配制申请工作;
②乙方应提供生产加工所需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其来源及质量应符合 GMP 规
定和相关标准,并对原辅料、包装材料按照相关储存要求进行存放,严防霉变、损坏;
③所配制制剂品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认证的生产线
条件;
④所配制的制剂品种质量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 年版)、陕西省药品监督管
理局批准备案的质量标准、国家与行业以及卫生部批准的相应非标制剂质量标准的相应药品标准;
⑤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的要求,真实完整地记录批记
录文件资料,做到操作过程、生产数量及质量的可追溯性。同时完成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记录,存档备查。
3、费用说明
委托加工费:甲方按每盒约定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加工费。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清瘟护肺颗粒”是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申报获批的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的中药院内制剂,其功能主治为疏解风热,清肺止咳,固护脾胃。主治瘟病初起,见有发热、干咳、咽痛,食少、乏力、舌尖红、苔黄或腻、脉浮数或脉沉细数等症状者。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轻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症,以及冬春季急性呼吸道感染符合上述中医证候者。
本次公司与陕西省中医医院签订的《医院制剂委托配制协议》,是基于公司与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签订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的约定,是以促进企业和医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原则,依托公司中药材资源优势,借助公司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能力,从源头上保障了“清瘟护肺颗粒”制剂的生产质量。本次协议的签订,有助
于加快中药新药(清瘟护肺颗粒)的研究开发进度,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院内制剂的生产与配送业务产生一定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在后期取得一定研究成果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陕西省中医医院签订的《医院制剂委托配制协议》。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