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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64 深市 盘龙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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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7

盘龙药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9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适时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适时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
生变化的影响较大,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与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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