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3 证券简称: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2020-104
债券代码:128056 债券简称: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4,997,866.70 元及发行费用 1,004,432.31 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94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今飞凯
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3,312,58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43 元,共计募集资金 599,999,902.26 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8,962,264.15 元(不含税金额,另外公司以自有资金于 2020年5月 8日支付不含税价款471,698.1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1,509,336.22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法定信息披露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75,481.93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8,662,156.1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15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金额
1 年产 300 万件轻量化铝合金汽车 74,000.00 42,000.00
轮毂智能制造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18,000.00 18,000.00
合计 92,000.00 6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84,997,866.70 元,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6623 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截止披露日自有 拟置换金
资金已投入金额 额
1 年产 300 万件轻量化铝合
金汽车轮毂智能制造项目 74,000.00 8,499.79 8,499.79
2 偿还银行贷款 18,000.00 0.00 0.00
合 计 74,000.00 8,499.79 8,499.79
三、自有资金预先投入中介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11,337,746.08 元(不含税),截止 2020
年11月19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004,432.31元(不含税),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471,698.11 471,698.11
审计及验资费用 377,358.49 377,358.49
律师费用 141,509.43 141,509.43
用于本次发行其他费用 13,866.28 13,866.28
合 计 1,004,432.31 1,004,432.31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做出了安排,即“鉴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际进展时间不一致,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 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84,997,866.70 元,使用募集资金1,004,432.31 元置换前期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84,997,866.70 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1,004,432.31 元置换前期支付的发行费用。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623 号”《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 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