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3 证券简称: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葛炳灶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 其中戴耀平先生、虞希清先生、童水光先生、刘玉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提交的《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
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7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7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18 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生产能力状况,编制了《公司 2018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
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负责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对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未落实
相关规则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
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向上述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葛炳灶先生、叶龙勤先生、葛础先生、戴耀平先生与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的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贷款到期、票据使用等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68,1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银行贷款及开具承兑汇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戴耀平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提名何东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增补何东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十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的
相关议案。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第八届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附件: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何东挺,男,1983年12月26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浙江今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总裁办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华市今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华市瑞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富源飞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东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何东挺先生通过金华市瑞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4.58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