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号文)核准,于2017年3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57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2,32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2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249.74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63,600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6,464.1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6,185.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 项目资金余
号 金额(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额(万元)
1 年产 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 15,500.00 15,502.32 0
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2 年产 15 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 10,700.00 7,056.25 3,814.51
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 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 2,500.00 2,579.82 0
项目
4 年产 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 12,900.00 12,903.71 0
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
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5.63 0
6 偿还银行借款 12,000.00 12,000.00 0
合计 63,600.00 60,047.73 3,814.51
注1:项目资金余额包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理财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上述项目中除“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外,其余项目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并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且对应募投项目(不含“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已通过安全竣工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0,700万元,规划58条塑料载带生产线,形成年产15亿米塑料载带的生产能力。截至 2021年9月30日,48条生产线已经建设完成并正常投产,其余生产线已经完成采购并于近期陆续投产,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7,056.2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814.51万元(含部分利息收入),其中包含项目合同设备采购尾款或质保金待支付款项约268.00万元(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自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以下情形: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3,814.51元(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同时授权经营层或经营层授权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
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是在结合项目实施进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成本,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四、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10月 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的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3,814.51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3,814.5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洁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洁美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虎 霍玉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