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2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详见下表: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
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
代为行使。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
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失效;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代为行使。
第一百五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条 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
的派发事项。 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如下: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如下:
条 (一)利润分配原则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
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 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 金方式分配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利润分配方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利润分配方
案中对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案中对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因素进行真实合理地分析。 摊薄等因素进行真实合理地分析。
……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 利。
(1)公司当年度或半年度盈利 ……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四)现金分红条件
所余的税后利润); (1)公司当年度或半年度盈利
(2)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润为正,且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所余的税后利润);
不低于 0.10 元; (2)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或 润为正,且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不低于 0.10 元;
见的审计报告。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或
(4)在考虑了各种外部融资的 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前提下,公司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 见的审计报告。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4)在考虑了各种外部融资的
…… 前提下,公司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
除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外,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 (5)该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
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 率(母公司)超过 70%,公司可不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进行现金分红。
10%。 ……
…… 除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外,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