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二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8,725,711.36 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474,288.6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096 号《验资报告》。全部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64.97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536.75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5,437.34 万元存
放 于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 账 号 :
76200078801700001673 ) 及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 账 号 :
76200078801700000013)。及前述专户下开设的理财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17 年4 月 14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变更;截止 2018年 7 月 26 日,公司已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101013000584776)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6200078801700001673),同时注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以及补充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及义务。
2017 年 7 月 4 日,子公司郑州三晖互感器有限公司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以及补充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及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金额(元)
称
郑 州 三
浦发银行 762000788 截至2021年12月31
晖 电 气
郑州分行 017000016 活期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
股 份 有 73
营业部 币 458,506.22 元
限公司
郑 州 三
浦发银行 762000768 截至2021年12月31
晖 电 气
郑州分行 016000020 利多多理财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
股 份 有 07
营业部 币 51,159,424.24元
限公司
郑 州 三
浦发银行 762000788 截至2021年12月31
晖 互 感
郑州分行 017000000 活期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
器 有 限 13
营业部 币 241,394.12 元
公司
郑 州 三
浦发银行 762000768 截至2021年12月31
晖 互 感
郑州分行 014000020 利多多理财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
器 有 限 08
营业部 币 2,514,109.90 元
公司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调
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内外部环境因素,公司无法在原计划建设期内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使用,
同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可置换投资额为人民币 1,440.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金额 金额
电能计量自动化管理
1 系统生产平台建设项 16,387.31 780.26
目
2 互感器生产线技术改 1,260.12 659.91
造及扩产项目
合计 17,647.43 1,440.17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公
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1,440.17 万元自筹资金。该议案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353 号《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暂未归还。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本年获得投资理财收益82.08 万元。除上述事项外,其余募集资金 5,437.34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