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52,835,749.82 元及相关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本次判决,公司可获得业绩补偿款 3,032,749.82 元及逾期支付利息。鉴于涉案双方是否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芝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与朱涛、滨州景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滨州景耀”)签署了《公司与滨州景耀与朱涛关于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因朱涛承诺的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聚建筑”)2022 年的利润目标未能实现及违反了回购别墅的承诺,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南海区法院”)
提起诉讼,诉讼请求的金额暂合计 5,318.41 万元。佛山南海区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受理了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佛山南海区法院送达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 0605 民初 10902 号】,佛山南海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如下:
(一)朱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业绩补偿款 3,032,749.82元及以该款为本金自2024年3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予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朱涛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款项 49,803,000 元及以
该款为本金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予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驳回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受理费 309,138.69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共
314,138.69 元(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209.84 元,由朱涛负担 312,928.85 元并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312,928.85 元,由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7),除上述重大诉讼外,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
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1,045.01 万元,共 7 笔案件,均为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本次判决,公司可获得业绩补偿款 3,032,749.82元及逾期支付利息。鉴于涉案双方是否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 0605 民初 10902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