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蔡清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因公司与徐茂员的合同纠纷案(案号:(2024)粤 0304 民诉前
调 1651 号)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一般户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账户资金1,200 万元。为盘活公司被冻结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司名下非营业用的房产申请财产保全置换,以解除资金冻结,
如后续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涉及其他诉讼冻结置换事项,均可根据实际冻结金额使用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非营业用房产进行冻结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