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1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芝股份”)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少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59,422,4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48%。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59,406,3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2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6,100股,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6,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为16,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2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1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反对1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何伏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何伏信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何伏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2.02选举李苏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李苏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478,00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李苏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2.03选举古定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古定文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古定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2.04选举何申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何申健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何申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2.05选举胡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胡蝶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胡蝶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2.06选举李碧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李碧君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478,00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李碧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三)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麦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麦志荣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麦志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3.02选举徐勇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徐勇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870,45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徐勇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3.03选举林小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林小利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6,478,00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林小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四)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选举黎敬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黎敬良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9,406,30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黎敬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4.02选举林志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林志萍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9,406,30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林志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旺盛、欧铭希。
(三)结论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