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提名胡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蝶女士简历
胡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法
律硕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诉讼管理主任、佛山市泰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风控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项目经理、产品经理及南海桂城总经理助理。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
胡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