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21 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美芝股份”)收到股东李苏华通知,李苏华与受让方高峰、质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收盘价格的 70.0270%,即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7.78 元/股,李苏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美芝股份 6,750,000 股股份(占美芝股份总股本的4.9884%)转让给高峰,股份转让价款共计 52,515,000.00 元,用以归还其在银河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本金负债,进一步降低股票质押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收到李苏华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李苏华转让给高峰的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 2022 年 3 月28 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李苏华仍为美芝股份的第二大股东。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苏华 37,069,700 27.3956 30,319,700 22.4071
高峰 0 0 6,750,000 4.9884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