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0 年度为公
司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首席事务合伙人:王增明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6)人员情况:截至 2020 年末拥有合伙人 38 人,中审亚太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
王增明先生;截至 2020 年末,中审亚太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468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369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5 人。
(7)业务信息:中审亚太事务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6,351.76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2,424.9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384.80 万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26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96 家。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766.03 万元,2020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2,905.14 万元。
中审亚太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采
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2020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0 年度,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 5,815.22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其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序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
号 措施机关 施日期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山东证监
1 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注册会计师何夕灵、曾凡 局 2018-01-04
决定书〔2018〕1号 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
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黑龙江证
2 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 监局 2018-01-16
施决定书〔2018〕3号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浙江证监 2018-10-31
浙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 局
决定书〔2018〕72号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4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深圳证监 2020-7-16
决定书〔2020〕130号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胡涛 局
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湘飞:于 2002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强:于 2006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
业、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于 200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1 月开始
在本所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6 份;
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事务所、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
费用报酬(在 2020 年费用基础上,上下变动 20%以内),拟支付 2021 年年报财务审计收
费 7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亚太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中审亚太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 70 万元,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 70 万元。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
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以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
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