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19-003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因资金需要,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19年2月21日,公司收到深科技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科技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且未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深圳长城开发 集中竞价 20190107-
科技股份有限 交易 / 0 0%
公司 20190220
二、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深圳长城开发 无限售流
科技股份有限 通股 1,320 5.50% 1,320 5.50%
公司
三、 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科技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深科技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深科技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深科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