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及业务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吴萃柿先生,200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聪先生,2016 年至今一直专职从事审计工作,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IPO 企业审计现场负责人,2019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朝铖先生,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
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业务复核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