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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53 深市 皮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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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皮阿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31,201,24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9.23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0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850,189.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1,149,809.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468.18万元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68.1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公司已于2021年3月2日完成了上述资金的置换。

    截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443,723,535.83
元,其中:用于“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272,123,536.64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71,599,999.19 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55,175,407.09 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截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2901248133  420,000,000.00  155,175,407.09    活期

 中山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106066920        171,599,999.05        -          已注销

 中山分行营业部

        合 计                                591,599,999.05  155,175,407.09

  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对对应
账号为 15000106066920 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止。在上述期间内,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按总金额8,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48万元),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经自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使用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目前的预计,或后续项目投建条件成熟,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3)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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