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9-08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19 日 09:15 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 1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5,100,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5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079,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442%。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3%。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8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44%。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4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