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0-【053】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0 年 5 月 19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5 月 20日公司披
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15,031,695 股公司股票。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273,968,305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15,031,695.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 QFII 、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为:2020 年 6 月 9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394 刘建军
2 08*****860 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8*****838 岳阳市铭创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考虑到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7,396,830.50 元=273,968,305 股×0.1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
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479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公司总股本,即 0.094799 元/股=27,396,830.50元/289,000,000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4799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 9 栋 10 楼
咨询联系人:谢细波先生
咨询电话:0731-88966518 咨询传真:0731-8896651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6 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