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KedaliIndustryCo.,Ltd.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三层)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发行3,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37.7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2月21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励建炬承诺:自公司
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
的承诺: 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结
束时所持公司股份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6个月。
公司股东大业盛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
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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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
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
公司股东宸钜公司、苏州和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所持股份意向在锁定期满后12
个月内减持完毕,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
公司股东平安财智、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明
石北斗、北京明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
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等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直接持有或通过大业盛
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蔡敏、孔天舒、石会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
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6个月。
担任公司监事,并通过大业盛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李武章、李燎原、王少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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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励建立、励
建炬、蔡敏、李武章、李燎原、王少权、孔天舒、石会峰
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50%。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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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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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风险因素”章节的全文。
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励建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公司股东大业盛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直接持有或通过大业盛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蔡敏、孔天舒、石会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担任公司监事,并通过大业盛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李武章、李燎原、王少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宸钜公司、平安财智、苏州和达、南海成长、远致富海、芜湖富海、明石北斗、北京明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1-1-3-5
直接或间接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