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星智能
股票代码:002849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慧群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1418-41 号 6 号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1418-41 号 6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星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星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威星智能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范慧群
威星智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姓名:范慧群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10319640916****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1418-41 号 6 号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1418-41 号 6 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慧群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进行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
份的安排
2021 年 10 月 26 日,威星智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慧群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范慧群女士已减持 800,000 股,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在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继续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星智能股份 7,130,6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5.39%。2021 年 11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减持威星智能股份,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 0.6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星智能股份 6,33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78%,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的比例 的比例
(股) (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130,600 5.39 6,330,600 4.78
无限售条件股
807,650 0.61 7,650 0.01
范慧群 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6,322,950 4.78 6,322,950 4.78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该公告后 3 日内,
不得再行买卖公司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减持威星智能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范慧群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12.37 800,000 0.60%
月 17 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6,330,600 股,不存在
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威星智能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
易系统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 交易 交易 交易时间 交易均价 交易数量 占总股本
称 方式 内容 (元/股) (股) 的比例(%)
大宗 2021 年 6 月
减持 11.3800 750,000 0.5667
交易 21 日
集中 2021年7月1
减持 12.6280 63,000 0.0476
竞价 日
集中 2021年7月2
减持 12.5620 16,000 0.0121
竞价 日
集中 2021年7月7
范慧群 减持 12.5270 121,000 0.0914
竞价 日
集中 减持 2021 年 9 月 12.8720 200,000 0.1511
竞价 23 日
集中 2021 年 9 月
减持 12.6033 150,000 0.1133
竞价 24 日
大宗 减持 2021 年 11 月 12.3700 800,000 0.6044
交易 17 日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慧群
2021 年 11 月 17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