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1-07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范慧群女士、张妍女士、李祖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范慧群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张妍女士及李祖光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其中范慧群女士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0%),张妍女士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6%),李祖光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5%)。
近日,公司收到范慧群女士、张妍女士及李祖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范慧群女士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的
(元/股) (股) 比例(%)
2021 年 11
范慧群 大宗交易 月 17 日 12.37 800,000 0.60
合计 - - - 800,000 0.60
2、张妍女士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2021 年 11
张妍 集中竞价 月 17 日 12.63 85,000 0.06
-2021 年 11
月 18 日
合计 - - - 85,000 0.06
3、李祖光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李祖光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12.43 60,000 0.05
月 17 日
合计 - - - 60,000 0.05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的比例 的比例
(股) (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130,600 5.39 6,330,600 4.78
范慧群
无限售条件股 807,650 0.61 7,650 0.01
份
有限售条件股
6,322,950 4.78 6,322,950 4.78
份
合计持有股份 676,000 0.51 591,000 0.45
无限售条件股
张妍 份 86,500 0.07 1,500 0.01
有限售条件股
589,500 0.45 589,500 0.45
份
合计持有股份 713,000 0.54 653,000 0.49
无限售条件股
60,500 0.05 500 0.01
李祖光 份
有限售条件股
652,500 0.49 652,500 0.49
份
注: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范慧群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本次减持后,范慧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33.0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四、备查文件
1、范慧群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张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3、李祖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