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2-071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23,300,000 元人民币;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贝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叙永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川 0524 民初 4172 号《传票》。公司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对中通建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四川邮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华山
2.被告:中通建技术有限公司(原名“称四川邮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远兵
(二)案由
原告与四川邮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签署《叙永县公安局
一、二、三期“天网工程”改造服务项目系统集成合同》,合同编号:YKCG18092500081/GOSGFS201809024,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承接的叙永县公安局一、二、三期“天网工程”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建设和改造,合同价款约定为含税固定总价 22,800,000 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随即调拨设备、组织人力,着手履行合同义务。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叙永县公安局一二三期“天网工程”改造服务项目经
过建设单位叙永县公安局、承建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监理单位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通建技术有限公司,四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然而该项目经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后,被告却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不办理付款手续、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综上所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叙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合同款 22,800,000 元,并以此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标准的二倍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起诉之日违约金暂计500,000 元,以上共计 23,300,000 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的重大诉讼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案件,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民事诉状》;
(二)受理(应诉)案件通知书和传票等相关文件。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