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复合铝箔项目
实施进展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况
(一)审议情况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联股份”)于 2022 年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
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铝箔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在江苏高邮市设立子公司暨变更四川子公司设立事宜的议案》:公司计划在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复合铝箔项目,项目总投资 30.89 亿元人民币,建设 100 条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生产线和 10 条复合铝箔生产线,项目分为 2 期建设,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投资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进展情况
1、控股子公司设立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英联复合集
流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英联”或“项目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签订《投资协议》
公司于2023年2月5日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或“甲方”)就前述投资事项签署了《投资协议》。
公司与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机构性质:政府机关(内设机构)
3、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 30 号
4、关联关系:公司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协议双方
协议甲方: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协议乙方: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概况
1、项目公司: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
2、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项目选址和用地面积:项目选址高邮经济开发区长江路以北、华山路以西区域,总占地约 300 亩(具体面积及四面界址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界定为准)。
4、投资规模及投产目标: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5 亿元,在登记设立后根据项目需要分期到账。计划总投资 30 亿元以上,建设 100 条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生产线和 10 条复合铝箔生产线,项目分两期实施。项目全部达产后,拟实现年开票销售 36 亿元(含税),年纳税 3 亿元以上。
(三)甲方义务
1、关于项目用地用房:规划用地约 300 亩(具体面积及四面界址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界定为准),甲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向乙方出让项目地块土地使用
权,出让价格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挂牌价为准。甲方确保在 2023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乙方项目地块挂牌出让,乙方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摘牌获取土地使用权;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2、关于基础、配套设备设施:
(1)道路、供电、供水、供气(天然气)、供汽(蒸汽)、通讯(网络)、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管网等基础设施由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需求实施到地块红线外。
(2)甲方协助乙方积极向上争取环保指标,确保乙方项目可落地;乙方确保各项污染物在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达标排放。
3、关于政策支持
甲方给予乙方重大项目落地的一系列补贴以及专项奖励政策支持。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5 亿元,在项目公司登记设立后根据项目需要分期到账。
2、乙方总投资 30 亿元,享受甲方补贴的设备到场安装后,在项目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未经甲方允许,10 年内不得搬离厂区。
3、乙方需遵守协议约定的一系列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进度、投资比例、奖励政策条件、立项备案、环评能评审批、节能减排等方面条款。
4、项目生产、经营遵守有关产业、税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一方如不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守约方可书面催告对方在 15 天内履行,若违约仍无实质性改善,并导致项目受到严重影响时,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有权终止本协议。若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项目投资建设不能如期开展或已无开展必要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甲方应承担乙方前期投资的全部费用。
(六)其他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协议及其他相关补充文件的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第三方泄露。
2、本协议涉及金额默认为人民币,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补充协议和备忘录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因本协议的订立及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项目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上述内容充分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作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公司顺利启动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复合铝箔项目建设。
本次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复合铜箔、复合铝箔项目,系结合公司实际的情况,经审慎考察评估开展的业务,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发展方向,能够满足市场新能源汽车产业需求,能够充分发挥公司的成熟的技术管理和丰富经验优势,开拓公司第二业绩增长曲线,拓展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同时,项目与落地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获得当地政府有力的政策和环境支持,依托该地区较完善的工业基础设施及政府支持,发挥其储能电池相关产业集群效应,平等互惠,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
2、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管
委会形成依赖。本项目的实施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用地的取得尚需由项目公司依法参加国有土地出让程序,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项目投资之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定于银行贷款、发行证券等方式),对公司的流动资金将会造成一定压力。
3、本项目投资建成后,将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和人才管理等风险。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随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提高,将会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加强对子公司和项目建设的管理能力。
4、本次投资项目存在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可能面临项目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5、如遇国家、江苏省高邮市等有关政策调整变化或项目实施条件变化,项目实施计划在双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也将调整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