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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联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6

英联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1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2022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南路中段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武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人,代表股份总数 211,857,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384%。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总数 208,674,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39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总数 3,18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998%。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人,代表股份总数 3,18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98%。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选举翁伟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857,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翁伟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02 选举翁宝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56,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翁宝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03 选举翁伟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56,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翁伟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04 选举郑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56,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郑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选举芮奕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56,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芮奕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02 选举麦堪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56,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麦堪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03 选举陈琳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56,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陈琳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谢晖儿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56,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谢晖儿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02 选举陈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56,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陈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56,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56,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56,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温定雄律师、曲艺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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