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联股份”)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
蔡沛侬女士的通知,鉴于其六人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以
下简称“原协议”)于近期到期,为了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翁伟武先生、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
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继续作为
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实际控制人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以下简称“各方”)签署的原协议于近期到期。现经前述各方协商一致,为了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决定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各方愿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继续保持一致行动。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翁伟武
乙方:翁伟炜
丙方:翁伟嘉
丁方:翁伟博
戊方:蔡沛侬
己方:柯丽婉
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和己方合称为“各方”。
甲方现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 29.04%,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乙方现为英联股份股东,持股比例为 12.85%;丙方现为英联股份股东,持股比例为 8.78%,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丁方现为英联股份股东,持股比例为 7.09%;戊方现为英联股份股东,持股比例为 6.75%;己方现为英联股份股东,持股比例为 2.03%,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各方均为翁氏家族成员。
(二)主要条款:
1、协议各方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保持一致行动,包括在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前事先协商一致意见并在召集、提案、表决过程中按照该一致意见进行召集、提案、表决等;协议各方一致承诺在其作为英联股份的股东期间(无论持股数量多少、无论是直接或间接持股),确保其(包括其代理人)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2、乙、丙、丁、戊、己五方承诺并保证,其(包括其代理人)在英联股份的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与甲方(包括其代理人)的表决保持一致。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13)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丙方承诺保证其(包括其代理人)在英联股份的董事会投票表决时与甲方(包括其代理人)的表决保持一致。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行政总监、营销总监、研发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授予的其他职权。
4、各方应在会议召集、提案、表决前通过友好协商、讨论等方式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表决意见。如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应依据甲方的意见进行召集、提案及予以表决,确保一致行动。
5、各方均承诺其(包括其代理人)在公司相关会议上作出表决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得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
6、各方承诺,如本协议任一方将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对外转让的,本协议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均有优先购买权;如本协议其他方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持股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7、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期满后,各方协商一致仍可延长。
8、 本协议确定之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本
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9、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如各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10、协议各方就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协议各方同意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异议的解决,受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翁伟武先生、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六人。本次续签事宜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